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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公好義的Q在世界展望會當義工,慫恿大家發表世界公民人權的文章。 我一拖再拖,原因無他,和當年準備聯考作文一樣- 黑羊對題目有意見。

今天先對人權這回事兒發發牢騷;改天真的憋不住了,再來談「世界公民」─ 對這個議題,黑羊的自由派立場常常把周圍的人 (例如我家的小蠻子) 搞得坐立不安。 暫時還是能忍則忍,少說為妙。

雖然大家都把「人權」喊得震天價響,何謂「基本人權」就是各說各話了。 大部分國家至少在表面上承認生存權,非共產國家和早就向資本主義看齊的共產國家原則上承認私有財產權;中華民國明文規定人民有集會結社的自由,美國憲法除了言論自由外,還保障個人免於恐懼、追求快樂的權利… 各國國情不同,對人權的界定範圍懸殊。 黑羊雖然沒有在歐洲長住過,相信注重生活品質的歐盟成員對人權的定義應該更廣。 

就是同一個國家,也是一國好幾制。

醫療服務算是基本生存權的一部分還是有錢人的專利? 女性對自己身體的自主權算不算基本人權? 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選擇自己終身伴侶的權利,還是婚姻這個人為的產物只是專屬於異性戀者的特權?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是口號還是原則? 亞利桑那州通過了種族歧視意圖嚴重的法條;自以為文明開放的加州認為同性戀沒有合法婚配的權利。

早上看The West WingN次重播,其中一幕提到沙烏地阿拉伯的學校著火,因為衣著不合標準,宗教警察下令不許消防隊救人,一群女學生被活活燒死。 在那樣的制度下,基本的生存權成了統治階級操縱群眾的手段。

看章詒和的「往事並不如煙」: 心驚於那個以賤踏尊嚴、斲喪人命為榮為樂的年代。 政治犯、思想犯、修正派、走資派、反革命、軍警特… 一碗豌豆殼、兩句打油詩,什麼都可以入罪。 誰要是敢提「人權」,怕是要被扣上一頂大右派的帽子給活活打死。

人權的定義是人類與生而來的權利,不應該因為出身、性別、經濟能力、教育程度或是居住區域而有所不同。 對人權的尊重來自文明,保障人權的途徑依賴法治。 法律與制度不健全的社會遵循叢林原則: 弱肉強食、適者生存─ 試著跟獅子談羚羊的生存權看看?! 即使號稱人權優先的美國,白人的平等不等於對有色人種的平等,有錢人的平等不等於對窮人的平等,基督教的平等不等於對回教或無神論者的平等… 有時候禁不住懷疑人權的「權」到底是指「權利」還是「權力」?!

當一個社會的成員追求特權,當某個階級或團體自以為優越,當一個國家的成文法與不成文法沒有達到全面的、真正的、不分種族性別意識型態貧富性向的平等之前,「人權」兩個字只是自由心證的文字遊戲。

對不起了,Q我沒有辦法心平氣和地談世界公民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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