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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寫了一篇「迷戀台北城」,寫完了卻一直沒有定稿。 追根究底還是因為讓醉黑羊念念不忘的台北有太多不可告人的記憶,寫起來遮遮掩掩、扭扭捏捏,連自己看了都不痛快。

這兩三年回台北,常覺得像是金大班對上海的懷舊:在台北的金兆麗沒有機會回去,記憶中百樂門的廁所比夜巴黎的舞池還氣派- 要是真回去了,怕又是另一番唏噓吧?! 我記憶中的台北像是玉觀音對百樂門的午夜夢迴,越來越虛擬。 漸漸地,回家變成了一種失落。

舊金山今天有耀眼的陽光,照在身上暖暖的,連外套都不用穿。 黑羊一個人在街上閒晃,從第四街往西到Union Square再往北到Chinatown吃點心,繞到Ferry BuildingBlue Bottle喝咖啡;肩頭是一個大背包,腳上是一雙又呆又笨的健身鞋;Bay Bridge的背後襯著藍天、海面上有帆影點點。 我發現自己沒有原因地開心,有一種定下來的滿足是的,這裡現在是我的家了。

從十幾年前黑羊抱著酒瓶橫渡太平洋以來,大多數的時間都覺得自己像是The Hour裡的Virginia Wolfe,困在一個悶死人的無聊小鎮,不死不活地熬著、快要窒息。 胸口一股怨氣凝著憋著,滿滿的不甘心,一有機會就想往台北跑。

走在九月的舊金山街頭,整個人都漾著一種華氏七十二度的好心情。 腳步因為完美的天氣而輕盈,心裡卻是少有的踏實。 不經意間,我發現那一股沉積多年的怨氣消失了。 沒有想逃的不安,取而代之的,是對新環境的興奮與好奇。

前陣子R提到如果我想要的話,十月有機會回台灣。 這在從前會是值得開酒乾杯、興奮不已的好消息,這次卻是反常地平靜。 我上網查了機票,再回頭看看月曆,想想算了。 短短一個多禮拜,還不如留在這裡到處走走玩玩。 到美國以來的第一次,雖然還是「想家」,我不急著回去。

搬到舊金山不過四個月,我從喝悶酒的Virginia Wolfe變成開partyMrs. Dalloway:三天兩頭找朋友來家裡吃飯喝酒聊天,生活看似沒有意義卻有一種單純的快樂。

回到從小長大、住了將近三十年的台北,沒有人把我當台北人;舊金山市集上的石雕師傅卻看著我說:你看起來像是本地人- 我興奮地打電話給R:「你知道嗎? 第一次有人 他接腔:「認出你是台灣來的?」 雖然沒猜對,他畢竟從我語氣的興奮裡猜到是和長久定位挫折相關的經驗。 或許,只是或許,在流浪了大半輩子之後,我終於找到甘心落腳的地方。

兩個城市,舊愛新歡。 原來,人生也可以如此毫無衝突地喜新戀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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